一、稽核組織與設置
啟新生內部稽核單位為獨立部門,直屬董事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視與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本公司依據公司規模、業務狀況、管理需求及相關法令規定,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與必要之稽核人員,以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確保稽核職能之獨立性與專業性。
二、稽核職責與執行
稽核人員之主要職責,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失,並衡量營運活動的效果與效率,提供具體改善建議,以強化公司治理及營運品質。稽核工作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必要時得辦理專案稽核,範圍涵蓋本公司各單位業務流程及各子公司,並針對內控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成效進行查核與評估。
三、報告機制與自評覆核
稽核結果除於董事會例行會議中報告外,亦按月或視需要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內部監督成效。此外,內部稽核單位亦負責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執行之內部控制自行評估結果,並審查相關執行文件,以確保檢查品質及制度落實情形,並將綜合結果彙報董事會。